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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的未来:城中村改造与农民集中居住

来源: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23.05.15 217
2022年11月上海市出台“两旧一村”三项支持政策,其中首次提到城中村改造可与农民集中居住工作相结合。那么,这两种项目如何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推进呢?

以下就城中村合作改造项目与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相结合的可能路径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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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理解,这两项政策的目标都是为了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但前者是面向城市开发边界内的村民住宅,后者则是面向城市开发边界外的村民住宅,政策边界相对清晰。

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是指因为城市发展推进而逐渐被城市化区块包围的农村宅基地村落。城中村改造主要针对这些区域进行整体规划、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屋拆迁与重建等工作。这一过程中,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合作实施改造,为村民提供新的安置房,同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通过经营性地块的开发和运营来实现整体资金平衡。经过城中村改造,原本杂乱无章的居住区得到治理,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同时带动区域功能提升和经济发展。

农民上楼集中居住
农民上楼集中居住主要针对城镇规划区外围的农村地区,旨在促进农民进城镇集中居住,提高居住品质和生活水平。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通常由街镇政府组织实施,涉及农民宅基地拆旧、土地整理复垦、在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安置房或购买存量安置房等工作。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补贴、捆绑资源地块出让金返补、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政策来支持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的实施。通过实施上楼集中居住,使得农民顺利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同时通过节约集约用地,为城市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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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城乡结合部、郊区老城镇地区等同时存在城中村合作改造与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的地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探求两项工作之间的优势互补。

1、土地指标挂钩:城中村改造项目常常需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而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可以产生建设用地指标,因此农民上楼集中居住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可直接用于城中村合作改造项目。

2、安置房互通:城中村合作改造项目满足自身安置需求之外的房源可用于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的安置需求。反之亦然。

3、配套设施共享:同一区域的城中村改造与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可以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以达到降低项目成本、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城镇空间功能布局的效果。

4、资金资源统筹:城中村合作改造项目通常具备一定的盈利空间,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中取得的收益可用于本地区的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同步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同理,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捆绑资源地块出让金有富余的,也可以统筹用于城中村项目的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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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利于城中村合作改造与农民上楼集中居住两类项目的政策资源整合、协同推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政策优化:

1、降低安置房土地价格。目前安置房土地价格按基准地价的70%确定,2020年本市新基准地价实施后,安置房土地价格普遍涨幅较大。建议研究安置房地价适当下调的可能性,降低房源成本压力,提高城中村改造和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经济可行性。

2、提高节地返补资金计算基数。目前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节余建设用地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返补的计算基数仍为每亩400万元。在基准地价普遍上涨的背景下,建议提高节余建设用地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返补的计算基数,增强农民上楼集中居住项目的资金平衡能力。

3、允许城中村合作改造项目有较高收益率。对于同步开展城中村合作改造和上楼集中居住项目的街镇,允许城中村改造项目有较高的收益率,支持城中村合作改造项目收益反哺上楼集中居住项目,更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